赴美工作签证

(H,L,O,P,Q类签证)

H,L,O,P类签证颁发给赴美工作的申请人。这几类签证都要求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或其它机构首先在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办公室(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递交雇佣外国员工的申请书。如果申请被批准,雇佣公司将获发I-797 表,之后申请人即可申请签证。上述签证类别的具体解释如下,其中在括号内标明数字的类型,是有数量限制的:

H 签 证:H 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工作的申请人。大多数短期工作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 入境次数为两次。短期工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后,中国申请人无需支付签证签发费。但根据申请人的国籍,某些其它国家的申请人可能被要求支付一笔签证签发费。


L签证:
L类型适用于公司内部具有管理,执政或者特殊知识能力的员工。他们曾经连续受雇于海外一年并且在三年内将要受雇于分公司,子公司,下属公司或者美国同一雇主。大多数L签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内或两年内可多次入境,其有效期长短视申请人工作许可批准书上规定的工作期限而定。如果签证申请得到批准,每位中国籍的L签证申请人必须在签证面谈时支付12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如某位L1签证申请人偕两名家属赴美,其家属申请L2签证,那么他们三人必 须支付共360美元的签证签发费。除签证签发费之外,凭“跨国公司集体工作许可证”前来申请 “Blanket L-1”签证的申请人还必须在签证面谈时交纳500美元的“打假侦察费”。以上述家庭为例,如果主要申请人申请“Blanket L-1”签证, 那么他们三人应该交纳的费用总额为860美元。


O、P或Q类签证: 这两种签证签发给赴美进行表演、教学或参加文化交流活动的有特殊技能的演艺人员或某些行业专业人士。申请人在中国的单位和美国的接待方须与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办公室联系,得知如何为申请人递交上述两类工作申请。具体类别是:

有更多疑问,请登陆美国国务院的领事事务网页

必备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面谈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2.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英文的DS-156申请表上,而不是用订书钉。详情请见照片要求
3.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0元人民币(从2008年3月28日起执行)。请注意申请费一旦支付即无法退款,即便申请人被拒 签或放弃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免交申请费。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 签证申请费 的信息。
4.    填写完毕的DS-156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均须填写)
5.    填写完毕的DS-157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满16岁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须填写)  

建议携带的支持性材料

除上述必备材料外, 某些类别的签证还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文件。您准备好这些材料了吗? 请注意下列文件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文件也并不能保证您获发签证。

  1. I-797工作许可: I-797工作许可批准书原件以及您的雇主在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公民及移民事务办公室递交的工作许可申请书复印件
  2. 工作/研究计划: 有关您在美期间将要从事的工作或研究的详细描述
  3.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您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家属的签证

为了得到一个可以短期在美国陪同配偶或父母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他或她是H-1、H-2或L-1签证的持有人的配偶或孩子,并愿意陪同、看望或陪伴主申请人,他们和主申请人一起去使馆面谈是比较推荐的。

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家属签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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